第三十五条

有效

支持和鼓励急救医疗志愿服务组织、急救医疗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公众急救活动。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社会急救医疗事业进行捐助和捐赠。捐赠物资上可以依法标注捐赠者的名称。

鼓励个人学习医疗急救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