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第二章 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第十一条有效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广州地区“120”指挥平台,对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实行全程动态信息化管理。“120”指挥平台应当具备“120”急救车辆定位、呼救号码辅助定位、计算机辅助调派、远程数据传输等功能,并与医院信息系统以及“110”“119”“122”等应急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