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销售第十一条有效既有住宅申请使用共有部分加装电梯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办理批准手续。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