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大运河梁溪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