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大运河梁溪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第四章 共享与共治第二十九条有效滨水公共空间应当全时段对社会公众开放,因重大活动、大客流、生产生活、教学科研或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需要临时封闭的除外。滨水公共空间客流实施动态监测、报告、预警和社会发布等制度,必要时采取限流、分流、禁行等应急措施。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