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大运河梁溪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第三章 设施设置与维护第二十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两河沿岸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滨水公共空间管理规范,建立滨水公共空间设施管理养护、巡查、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