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安全保障第四十二条有效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与商业运营主体应当对服务对象明示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