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整合各类视频图像资源,强化系统联网、应用和安全防护,提高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质量和效果。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