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科技安全治理能力,建立健全科技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重点产业供应链安全保障,防范化解科技领域重大风险,提升科技支撑公共安全应急水平。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