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全面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的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