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