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可以自行选择交易担保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排斥、限制或者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投标人指定出具保函、保单的银行、担保机构或者保险机构。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