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十七条有效各市、县、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3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