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鹏山资源保护,规范鹏山资源开发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