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区(市)人民政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实施网格化服务项目。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等方式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