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万峰湖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万峰湖保护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并保证其正常使用,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万峰湖保护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的监督考核。鼓励推行万峰湖保护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运行维护。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