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下称服务对象)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对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提出咨询、求助、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事项(以下称热线事项),依法由相关机关和单位处理的活动以及相关热线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