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行政效率高效、政务服务规范、法治体系完善的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3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