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华侨投资企业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

华侨投资企业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和强制捐赠。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