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六章 智慧城市建设第四十二条有效公共机构应当通过多种形式的场景开放,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并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提供测试验证、应用试点和产业孵化的条件。市科技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发布应用场景开放清单。鼓励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放应用场景,采用市场化方式,提升自身数字化治理能力和应用水平。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