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本级科协的经费列入同级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科协经费预算应当与实际工作情况相适应。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正常开展科学技术普及等工作,加大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科学技术普及等工作的财政投入。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