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条有效赤水河流域其他香型白酒和赤水河流域外酱香型白酒的生产环境保护,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