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发挥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原产地和主产区优势,建设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推进酱香型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