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通信主管部门应当推动互联网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扩容升级,支持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光纤宽带网络优化布局和卫星互联网络、量子通信网络等建设,指导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加快物联网网络设施的规模化部署。

通信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农村光纤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网络、移动物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与城市协同规划建设,并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农村宽带网络改造升级。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