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以及相关综合利用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