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大会全体会议表决议案和通过决议,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会议表决时,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