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四十一条有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省级预算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作部分调整的,省人民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6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