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