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气象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汇交所获得的气象探测资料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结果纳入气象信息服务单位信用信息统计系统并向社会公示。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