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具体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