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数字经济技术、产业发展趋势,结合数字产业发展水平,统筹规划全省数字产业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提高数字产业整体竞争力。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