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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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三章 融资促进

第二十三条

有效

鼓励政策性银行依托地方性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对中小企业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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