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大数据条例/第六章 安全保障第六十五条有效网信部门会同大数据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确定本行政区域的重要数据具体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