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大数据条例/第三章 数据资源第二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推进数据资源汇聚融合、共享开放、有序流动和开发应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