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律师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有效司法行政部门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本条例规定,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