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律师条例/第六章 律师协会第五十四条有效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或者作出的决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律师协会处理会员违法违纪行为明显不当的,省、设区的市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提出监督意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