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律师条例/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第四十一条有效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事务所应当及时安排本所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为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条件和便利。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