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内开辟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专门区域。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开展诊疗服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派驻专门力量负责场所安全和人员管理。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