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第三章 草原经营第二十条有效草原承包经营权转让后,受让方再次转让的,应当经原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同意,方可依法进行。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