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章 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垦第二十九条已修改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止非法开垦土地的行为。禁止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批准开垦土地。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28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