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十三条已修改依法抵押、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向原土地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出租登记。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28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