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田防护林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有效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农田防护林保护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