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议案和报告,采取无记名按电子表决器方式。如表决器系统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的,采用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表决。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