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辞职和补选第四十三条有效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接受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辞职请求,可以补选出缺的自治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接受辞职和补选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0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