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三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第二十四条已修改患者有权获得处方,并持处方选择在就诊的医疗机构或者药品零售企业购买药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