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办公场所和相关网站,公示公路管理工作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办法等,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统一着装,办公场所应当统一执法标识和外观形象。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