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收集公路上的交通流量、养护作业、交通阻断等与公路运行有关的信息,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及时公布公路运行信息。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