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二节 特别规定第四十六条有效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安装通风除尘系统、泄爆装置,使用防爆设施设备。禁止在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违规使用明火。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