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或者液渣等高温熔融金属时,应当使用带有固定式龙门钩的冶金铸造起重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吊运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起重机。吊运线路以及附近区域不得有积水,不得堆放潮湿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在高温熔融金属的吊运影响范围内,禁止设置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