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漳河流域的流域规划、生态修复与保护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漳河流域是指位于本市境内的浊漳河、清漳河干流及其支流汇水面积内的水域和陆域。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